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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管理學院2016年會計碩士復試方案(適用已提前面試并擬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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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及《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號)的規定,結合管理學院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錄取方法
1. 指導思想: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擇優錄取。
2. 符合以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按照本方案準備相關材料:
提前面試獲得“通過”資格,全國聯考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016年全國A線成績(總分不低于165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9,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79)的考生,具體名單見附件。
3.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全部審核資料或未能通過考生資格審核者;
(2)體檢不合格者;
(3)政審不合格者;
(4)弄虛作假者。
二、資格審查資料提交
程序:資格審查、個人資料提交---à領取復試材料(體檢表等)
時間:2016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地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S135
資格審查及資料提交,所需資料包括:
1. 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從人事檔案中取出的復印件應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
3.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將封面及個人信息頁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4. 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注:以上資料請用一個A4大信封裝好,并在封面上寫上考生姓名、考生編號、考生報名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三、體檢時間
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將安排在復試期間統一進行體檢。報考我院會計碩士考生在體檢前須往中山大學管理學院S135提交資料,領取材料后方可前往體檢。不體檢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無需空腹)
體檢時間:3月21日上午8:00—11:30,22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中山大學南校區校門診部(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內)
四、錄取通知
1. 最終錄取名單將上報學校審核后由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公布;MPAcc招生辦公室不接受電話查詢。
2. 研究生院將于5月10日后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 錄取通知書將由中山大學研究生院通知發放,具體時間請多關注網站信息(http://bus.sysu.edu.cn/mpacc/)。
4、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附件:2016年在職會計碩士已提面并擬錄取考生名單mpacc/uploads/20163/2016年在職會計碩士已參加提面上線名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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