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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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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
類別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總分
政治理
論
外國
語
業務課
一
業務課
二
學
術
型
經濟學
350
50
50
75
75
法學
330
50
50
75
75
教育學
340
50
50
150
文學
350
55
55
83
83
理學
320
50
50
75
75
工學(不含照顧專業)
320
50
50
75
75
管理學
360
50
50
75
75
藝術學
360
40
40
90
90
照顧專業*
310
45
45
75
75
專
業
學
位
應用統計碩士
345
50
50
75
75
法律碩士
315
50
50
75
75
教育碩士
330
50
50
75
75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330
50
50
75
75
英語筆譯碩士
365
55
55
83
83
工程碩士
305
45
45
75
75
工商管理碩士
A:170
84
42
B:160
84
42
工程管理碩士
170
84
42
會計碩士
225
110
50
藝術設計碩士
360
50
50
75
75
專
項
計
劃
強軍計劃
總分 260
單獨考試
總分 260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滿分 500 分總分降 20 分,滿分 300 分總分降 12 分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退伍大學生專項計劃
滿分 500 分總分降 10 分,滿分 300 分總分降 6 分
注:
1. 照顧學科:力學[080100]、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00]、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00]。
2.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 為原單位定向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3. 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條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執行。
符合以上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公布后五天內,持相關證明到學校研招辦和報考學院提出申請。
二、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學 2019 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系統將于 3 月 7 日后開通);
②準考證;
③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面上)];
④學歷證書(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屆本科生交驗學生證);
⑤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⑥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只針對同等學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⑦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及兩封專家推薦信(只針對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考生);
注明: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交納復試費 100 元。
三、復試規定
1. 各招生學院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進入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復試辦法,復試具體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通知(登陸校園網主頁“機構設置”)。
2. 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確定,各學科復試分數線不低于學校各門類基本分數線,并上報研招辦備案。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強軍計劃、單獨考試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達到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即可參加復試。
3. 復試內容:外語聽力、外語口語、專業知識筆試和綜合面試(部分學科進行實驗技能考核),具體內容見《2019 年北京理工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4. 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5. 為保證復試公平公正,復試要求、復試流程、復試結果均要進行公示。
監督電話:北京理工大學:010-68913123;郵箱:yjszb@bit.edu.cn。北京教育考試院:010-82837456。
四、調劑
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1. 校內調劑
生源不足的專業可以接收校內調劑。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所在門類的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學科門類應相近,統考科目基本相同。
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允許調劑到學術型。第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可調劑到全日制。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不允許進行調劑。法律碩士(法學)只能接受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的生源調入。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 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學科,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學科。
2. 校外調劑
招收非全日制考生的學科,生源不足時可接受校外調劑,但錄取類別必須為“定向就業”。調劑復試分數線與該學科全日制復試分數線相同。
五、復試安排
時 間
內 容
3 月 4 日
公布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
3 月 8 日前
各招生學院確定復試分數線、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3 月 9 日~3 月 31 日
各招生學院組織復試(包括校內外調劑復試)
4 月 1 日~4 月 5 日
各招生學院報送擬錄取庫
4 月 6 日~4 月 15 日
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報送北京教育考試院
6 月
根據教育部審核結果,向正式錄取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注:以上時間各招生學院可以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請關注各招生網站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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