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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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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松華章訊】各大院校2022級MPA項目招生已陸續啟動,對于尚未發布2022年招生信息的院校大家可以先參考2021年的招生信息,以下是“2021年湖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具體如下:
湖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肩負為各級政府培養優秀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使命,是湖南大學人才培養和服務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湖南大學MPA項目秉承千年學府“傳道濟民、經世致用”的治學理念,發揮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的辦學優勢,將傳統湖湘文化精粹和先進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致力培養“引領社會、服務公眾”的公共管理精英,為中央部委、湖南省各級政府部門培養了2000多名優秀人才,為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招生計劃
預計招收15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二、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學習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報考類別
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五、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0年10月10日—31日
2.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3.程序:考生登錄“研招網”,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單位的公告要求和報考須知,提交報考信息,選擇好報考點。
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考生因不按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必須在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按照各報考點的公告規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四)因考試場地有限,湖南大學報考點只接受以下兩種情況的報名:
1.報考湖南大學的考生。
2.湖南大學2021屆應屆本科畢業生。
七、考試資格
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未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
八、初試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
(三)初試時間: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可通過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查詢http://gra.hnu.edu.cn)。
九、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準考證》
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十、復試
(一)學校自行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二)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
(三)時間一般在2021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網上報名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六)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學籍。
十二、體檢
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學費
學費標準以文件《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為準。2021年湖南大學MPA學費標準為20000元/生·年,全程60000元。
十四、學制
基本學制為3年。
十五、學位授予
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六、其他事項
1.湖南大學2021年公共管理碩士(MPA雙證)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hnu.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眾號(微信號hnu_gra_edu_cn)、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網站(http://pa.hnu.edu.cn/)以及湖南大學MPA教育中心微信公眾號(HNU-MPA),請考生密切關注。
2.2021年湖南大學MPA全部招收在職學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學校,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學校有關獎助。
3.公共管理學院設有MPA獎學金制度,包含新生獎學金、年度優秀研究生、年度優秀學生干部等。
4.學校嚴禁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任何部門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嚴禁在校生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
5.如2021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予以公布。
6.有意向報考湖南大學2021年公共管理碩士(MPA雙證)考生,可進“湖南大學2021年MPA考前咨詢”QQ群(群號:867101794)。
7.其他所有未盡事宜請參見《湖南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http://gra.hnu.edu.cn/info/1075/6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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