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5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介(在職雙證)
公共管理碩士(MPA)是為國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中山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華南地區唯一取得全國第一批MPA研究生招生權的單位。自2001年招生以來,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遵循“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的校訓,依靠悠久的行政學學科積淀、雄厚的師資力量、居龍頭地位的學術研究和多學科整合等優勢,以培養扎根中國本土、具有國際視野的中國公共管理精英為使命,強化服務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加強國際交流及與政府、公共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創立了中山大學MPA品牌,成為華南地區MPA教育最具實力的學校。
2015年中山大學繼續招收在職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學生按要求完成學業,符合畢業及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同時獲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一、招生人數
中山大學2015年計劃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研究生150名。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3、學歷要求:(以下工作年限計算截止于2015年9月1日)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經驗者;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經驗者;
4、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5、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準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校的學生將被取消學籍;
6、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非全日制委托培養碩士生;
7、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學生在我校同時攻讀2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三、報名程序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2、采取全國統一的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照相、交費和驗證)的報名方式。考生須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至14日)到中山大學報名點進行報考信息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具體辦法和要求將于報名工作開始前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四、初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初試科目為兩門,即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和“英語二”,均為全國聯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英語二”滿分為100分。
2015年MBA、MPA、MPAcc聯考使用同一份綜合能力試卷和英語試卷。初試地點:由廣東省考試院統一在廣州市內指定考場(以準考證為準), 學生在網報時按規定選擇中山大學報考點。
初試時間:2015年1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上的為準)。
五、復試
復試內容為公共管理基礎,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寫作能力。筆試時,考生根據提供的材料(公共管理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普遍關注的現實問題)寫一篇申論;面試方式是考生現場抽題并回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結合在面試中進行)。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在我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相關規定執行。
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或文職干部證、護照)、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備查,考生須將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在復試時送交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
六、錄取
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工作實績以及體檢結果,擇優錄取。
七、學習方式和學位證書
學制3年。采用在職不脫產學習,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對修滿規定學分,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中山大學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頒發由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印制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八、費用(2015年待定)
2014學費每人每學年25000元,三年共計75000元。按學年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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